关于
诉讼他人恶意制造并传播
虚假言论之行为的流程如下:
首先,受此不实言论所影响的人士应当
首先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发起独立的
诉讼请求(即所谓“
自诉”);
其次,他们需要将起草好的
民事诉讼书或直接以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
申诉;接下来,人民法院会对这些申诉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
立案受理,同时会以
书面形式通知
自诉人相关结果;如果法院决定立案受理,那么自诉人就必须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充分
证据;
最后,自诉人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以便安排
开庭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
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
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