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挪用资金罪这一问题,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具体来讲,挪用资金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在履行职务时,利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个人使用或是借予他人,
数额较大且
逾期未归还达三个月以上的,亦或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因数额较大而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不法活动所得的
违法犯罪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