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春节期间,当有下属向其领导赠送礼品时,若此举旨在获取不当之利,且送礼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那么相关人士应当依据我国现行《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
行贿罪予以
追责定罪。而对于
行贿金额介于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者,但若其向三名及以上的人士实施了
行贿行为,亦或将
违法所得的财物用于进行行贿活动,同样会被认定为构成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