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事主体真诚希望解决问题并
申诉需求,他/她可以前往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如果经查证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以彻底消除该事件所留下的不良记录。同时,对于那些冒用他人
身份信息的
行为人,公安机关有权给予其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或者处以十日以下的
拘留。如涉及
违法所得,则需依法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
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
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
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