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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无医嘱造成超剂量用药属于医疗事故吗

关于护士误用药品引发医疗事故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应当明确护士自身失误使用错误药品,或是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开具错误药品,从而导致护士误用并酿成医疗事故;接下来,应依据上述调查结果展开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基于鉴定出的结论来确定相应的赔偿事宜;
最后,由医疗机构先行支付赔偿款项,待确定责任方之后,医疗机构有权向该责任人进行追偿。在此期间,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外则需由医疗机构独立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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