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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后放了还有嫌疑么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传唤之后释放当事人并不直接代表该案的证据链条存在缺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当针对某些无需进行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可以采用传唤手段对其进行合法询问,然而须向其出具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部门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以示合法性。传唤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按照既定程序顺利展开,同时迅速处理各类案件。
此外,传唤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诉讼文书格式和要求,以确保其合法性与权威性。
值得注意的是,传唤并非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已经届满,被传唤者也可能会被依法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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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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