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送煤气瓶的过程中,若未能获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那么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权勒令相关
责任人立即终止运输经营行为。
此外,若发现其存在
违法所得情况,则应依法予以没收,并按照违法所得金额的两倍至十倍进行
处罚;如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两万元时,须处以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
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