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中,医护人员的职责是积极救治患者,而非对生命漠视如睹。尽管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并不触碰法律红线,但实则是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的规定义务。如果医务工作者面对垂危病患而袖手旁观,他们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
合同义务,同时也违背了法律所赋予的法定救助义务,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这实际上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
民事责任的竞合。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的行为甚至可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