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B2驾照的驾驶员若遭受到扣除11分的
处罚,他们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对相关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理;
其次,在接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次日起计的十五天期限内,驾驶人员应完成罚款的缴纳工作,并务必前往规定的银行网点进行支付。
此外,对于那些在一个记录周期内累积扣分尚未达到12分的驾驶员朋友们来说,只要能及时缴纳罚款,那么此前的扣分将自动得以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