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仅允许罪犯的
直系亲属或
法定监护人前往监狱进行探视活动,行使该权利需要携带本人
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可以明示其与被监管人员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例如户口簿、由公安派出所开具的身份核实证明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等等,同时需经由监狱负责具体会见事务的看守官员审核批准后方能获准相见。
然而因不同地域的法律规范的差异性,具体执行方式可能出现细微差别,因此所有相关事项均须严格遵循所在地相关
法规制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所明确的,狱中犯人在服刑期间,依据相关规定,同样享有会见亲属或监护
人的权利。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