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为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争取检察机关不予
起诉,您务必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同时充分利用
自首情节,诚实地认罪服法,尽全力退还
赃物及
赔偿损失。以下提供详尽的操作方案以供参考:
1.尽早寻求有关法律服务。
犯罪嫌疑人在任何
刑事诉讼阶段均需借助于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在案件初期阶段,专业律师能够协助会见
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脉络,以及在案件进入
公诉阶段后,通过
收集证据、精巧分析辩护理由等方式,为最终达成不起诉判决做好充分准备。
2.充分发掘与利用自首情节。若犯罪嫌疑人
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其所实施的全部
犯罪行为,便构成了我国
刑事法律所规定的自首情节,司法系统通常会根据此情形给予罪犯酌定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机会。
3.真诚地认罪服法并接受
法律制裁。若犯罪嫌疑人愿意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承担相应
刑责,其将会获得酌情减轻惩罚的待遇。
4.尽力完成退赃退赔工作。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能力将
违法所得及收益退还给
受害人或国家,或者对受害人进行补偿,这无疑会有力地促进案件的妥善处理,展现出其接受法律制裁的决心。
5.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当
犯罪情节十分轻微且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有限时,我们往往会考虑做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
违法金额较低、针对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甚微或是犯罪嫌疑人曾初次
触犯法律,等等。
6.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影响力较弱。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较为次要,或者在
共同犯罪活动中只起到了辅助作用,那么他们很可能被认定为
从犯,这也将有助于为争取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带来更大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