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或者称之为注射毒药以及致命性注射,其本质就在于通过向受试者体内注入一定剂量的致死药物——这类药物通常包括巴比妥类化合物、肌肉松弛剂及氯化钾溶液等,导致被注射对象立即失去生命。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
死刑惩罚的执行上,然而也有可能出现在实施安乐死以及自杀行为时。注射死刑的执行步骤通常首先将目标对象麻醉,之后直接终止其全部的意识活动,随后直接终止其呼吸与心跳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
民法院在交付
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