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车碰撞事故发生后
逃逸的处置方式,
法规明确规定将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罚款,最高
罚金为2000元,同时可附加持续15天以内的
拘留处罚。若逃逸事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但尚未触犯
犯罪,则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款之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的惩戒职责。同时,对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情形,交通管理部门有权
吊销相关人员的驾照,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驾照。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针对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专业性的建议,我们建议您尊询资深律师的意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