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电瓶车骑行而被判定为酒驾的
处罚力度,将视乎电瓶车的分类属性而定。具体而言,如果该电瓶车被归类于
非机动车辆范畴,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
当事人,交警部门有权给予相应的
警告处理,亦或是处以最高五十元人民币的罚款额度。相反地,倘若电瓶车归属
机动车辆类别,则涉事人员的酒驾行为所遭受的处罚标准将与驾驶常规
机动车时一样,即可能面临着暂时扣留汽车驾照长达六个月,同时接受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该当事人在短期内再次施行酒驾行为或者饮酒之后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他们将会面对更为严重的惩戒措施,例如
拘留、
吊销驾照等处罚,且禁驾期限也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此外,如果经检验证实当事人存在
醉酒驾车的恶劣行为,其将会面临更甚于前述的严厉处罚,诸如吊销驾照以及承担
刑事责任等等。如此看来,情节的确认及法律条例的遵守,无疑是对每个当事人的重
要约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