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消费者遭遇
欺诈之际,我们可以寻求通过友好的协商来与商家进行对话,要求他们退回我们被欺骗所付出的金钱以及相应的补偿;同样地,我们选择投诉至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不错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我们更可以坚决地采取法律途径,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争取合法利益;而若我们跟商家已有商定的
仲裁协议,则可通过
仲裁程序来解决问题。
依据相关
法规,当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出现
欺诈行为时,应按照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需纳已购买商品价款或是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如补偿金额未达到人民币五百元,为保公平公正起见,也应将补偿金定为人民币五百元整。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