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
结婚前购置的房产被视为一方的单独财产,除非
当事人双方白纸黑字明确约定该不动产为他们之间的
共同财产。因此,若无特殊规定,新婚夫妇在婚前通过各自的个人收入购置的房产也就自动归入其
个人财产范畴之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