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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请去诈骗公司当高管会怎判刑

若某家企业涉及到欺诈罪行,那么该企业的雇员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若是雇员亲自在这个事件中发挥了某种程度的作用,甚至形成了犯法的事实,那么他们将无可避免地遭受刑事处罚。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受害人,可以视情况对他们进行宽大处理或者减轻处罚。倘若仅有该企业独自实施此类欺诈行为,那么应该对其实施罚金这样的行政惩罚,同时对涉案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罪应有的刑期予以刑罚制裁;然而,如若所谓的“企业”仅仅是一种掩盖欺诈行为的工具,参与其中的人则属于共同犯罪的一部分,所有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欺诈罪的刑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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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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