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严重的
刑事犯罪行为之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任何涉及开设赌场罪行的人士都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刑事处罚的记录,即所谓的“
案底”,它是在
个人档案中作为
犯罪记录保存起来的。因此,任何人因涉嫌实施了开设赌场罪而被定罪后,其犯罪记录都将会被存入个人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