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过程中,取保候审的保
证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此项工作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依法依规进行。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所规定,担任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证人需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关联;
其次,保证人须具备履行
保证义务的实际能力;再次,保证人应享有
政治权利并确保其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还需要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经济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