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保险
类别中,针对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的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
然而,当涉及到人寿保险时,
诉讼有效期则延长至五年。对于其他种类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其向保险人申请理赔或者领取保险金的诉讼有效期为两年,自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件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若涉及到人寿保险,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相对应的诉讼有效期将延长至五年,同样以他们了解或是应当了解保险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