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我国,涉嫌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法定
刑事处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在这个问题上,涉及到的各种
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未来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补贴、交通运输费用、
精神抚慰金等等。
同时,倘若是因为上述伤势导致
当事人伤残状况发生,还需进行法定的
伤残等级鉴定,进而依据
伤残级别的不同进而计算出
残疾赔偿金与被
赡养人士的生计费用。
若是受害者不幸离世,则
赔偿责任方除了应对按照抢救治疗情况支付原条文所述的相关费用之外,还应该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负责办理丧葬事宜所需的
丧葬费、被赡养人的生活耗费,以及因死者去世而产生的死亡
补偿金;
此外,还须对受害者的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时所付出的
交通费用、住房费用及工作或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这些费用均属于合理范畴内的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