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
违法票据
保证罪且已
犯罪既遂的罪犯,依照我
司法机关的现行法律
法规,将按如下之标准进行
量刑判决:
对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涉及票据业务活动过程中所实施的
违规行为,若其对已经违反
票据法规定之票据给予保证并最终导致了重大
经济损失者,则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若该作法导致的是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则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示惩戒。
《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