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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如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关于公安机关是否受理及如何解冻已经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作为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利但并不必须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构以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机关进行口头或书面的申请,以表达希望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意愿,同时还需要详细阐述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内,自我行为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其次,办案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
在确认具备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负责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应撰写一份详尽的、经过谨慎思考的《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告书内容经过办案单位内部评估和审批后,如果审查结果显示可以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则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制定《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适时启动并完成相应的法律手续以及解除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处理;
最后一个步骤则是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严密监管与日常约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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