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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分割房产仍算共同财产吗

若该房产早已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在离婚之后,即便未进行任何分割,亦应视作双方的共有财产
倘若夫妻俩以诚相待,达成共识自愿解除婚约,那便应当签署详细的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办离婚手续
另据法律明文规定,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范围内的财产,皆可视为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所有:
工资、奖金及各类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带来的利润;
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
继承或遗赠而来的财产,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者除外;
以及其他需归入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此前提下,配偶各方均有权平等地行使对这些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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