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诉讼费用缴纳规则的相关规定,因
债务纠纷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的分担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代理,则所产生的律师服务费用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负责承担,若
胜诉方可自愿承担,亦不在话下。在
诉讼案件中,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涉及
民商事的案件中,如果某一方被列为被告,且该方在此后聘请律师并成功战胜原告,那么被告有权要求原告承担此次诉讼中的律师费支出。对此,法律明确支持一方
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
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