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照承诺进行理赔,您可考虑以下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全国性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单所对应的保险公司总部提交投诉申请;
其次,若您与保险公司已签订相关
仲裁协议,则需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
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