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着不需要负民事补偿责任的
正当防卫情况,这种情况下并不仅限于通常我们理解中的合法性防御措施,而是还存在着另一类即便导致加害人重伤或者身亡也无需负起法律责任的特殊情况,这就涉及到一个名为“无限制的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
无限制的正当防卫是指,在
防卫过程中即便超出了必要的范围,由于保护对象的个人安全仍然面临着严重威胁,因此也可以忽略之前设定的限度继续展开无限制的防卫行动。
正当防卫作为自主救济手段和免于
刑事指控的理由之一,它的成立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根据目前我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正确的防卫实际上可以细分为
无限防卫和有限防卫两种类型,无限防卫的成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首先,必须要具备防卫的意识;
其次,在面临正在持续的凶杀、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时才能够适用;
接着,该暴力
犯罪活动尚未达到终结状态;
最后,防卫只能针对实施
暴力行为的加害方。
在施行正当防卫时,并不需要考虑必要限度的问题,即无论防卫行为带来何种反响都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正当防卫的基本含义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那么怎么去构建一个合法合理的正当防卫呢?以下便是满足四点前提条件:
1、去抵制和反对的必须是那些不合法的侵犯行为;
2、这种
违法行为不能在停止的状态下进行;
3、对抗的目标必须是不法侵害的主体;
4、制止攻击的强度必须控制在一定程度内。
当面临如强奸等可能会直接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行为时,
当事人完全有权进行无限防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