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本项
罪名所需满足之各项要件,言及如下:
首先,本罪之
犯罪主体通常为普遍大众;
其次,在主观状态方面,必须体现为故意行径;
再次,侵害对象主要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正常运转秩序以及社会道德规范;
最后,客观行为方面则以传播淫秽物品,包括书本、电影、影像资料、照片等为准绳。
传播给他人。
《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