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非法变卖
土地使用权罪的
犯罪分子,其应接受的
刑事制裁措施具体包括:
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
处罚金,
罚金数额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价额的5%至20%之间;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需在上述
刑罚基础上增加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按照相同比例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所得予以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