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私企中2000元算贿赂吗

私企中2000元算贿赂吗

根据我国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根本原则与具体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2.利用其自身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接收他人财物,以为他人谋求利益作为交换条件;
3.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即存在数额较大的情况)。
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根据违法性质与情节轻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刑事责任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而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
此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果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的,也将受到上述法律条款的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由这些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将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