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中明确指出,在
抵押期间内,作为
抵押人的您是具备权利进行抵押财产的转让行为的。
然而,我在此提醒,为了
保证您的权益不受损失,建议您在转让抵押财产前,务必及时地告知我们这部分权益人(即
抵押权人)有关情况。
倘若我们认为,您所转让的抵押财产有可能会对我们的
抵押权产生负面影响时,我们是有权向您提出要求,让您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
清偿债务或以提存方式保管该款项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若转让所得的价款超过了我们债权的额度,超出的部分将归属于您所有;
而如果它仍无法弥补不足的地方,剩下的所有未偿还部分仍将由
债务人继续负责清偿。
《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