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不幸导致事故发生,且
肇事方需承担全部责任时,相应保险公司将对
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
财产损失进行
赔偿。
具体来说,当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处理。
此外,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得知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义务及时向保险人报告相关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