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并不要求必须以传统的手写形式呈现,电子打印版本亦可接受。在书写起诉状时,应明确列明以下各项事项:
首先,需要注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
身份信息,包括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工作单位以及其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同时还需提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其次,需明确
提出诉讼请求并阐述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
最后,需附上相关
证据材料及证据来源,并标明
证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