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五五责任的赔付,同样亦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讨论:若是双方均为
机动车辆,则
赔偿的方式就是,他们需要分别对对方使用各自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进行赔偿。若交强险仍不足以支付
赔偿金额,那么超出的部分便由对方负担50%,而自己需承担剩余的50%。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拥有保险,便可利用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若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则为
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对于机动车辆损失的50%,应由对方负责赔偿;至于另外的50%,则由自己承担。若存在保险,则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机动车辆一方首先应用交强险来赔偿对方,然后再各自承担超出部分的50%。
相关的法律
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时,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若赔偿金额不足,则应依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一)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存在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