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挪用他人资金的行为,若
行为人已触犯
刑法规定,成立
挪用资金犯罪,则需接受
刑罚制裁:
通常情况下,
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若为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惩戒;
而若涉及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程度,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本罪所指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其借予他人使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