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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前科再次盗窃追诉标准减半法律依据何在

关于曾有盗窃犯罪记录者再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追责准则如下:
首先,所涉财产的价值需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
其次,近两年内的盗窃行为累积次数达到三次或以上;
第三,未经授权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并偷取财物,这种情况下与外界存在相对隔离的状态;
接着,在公开场合或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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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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