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罪之人,若于关押过程中不幸怀胎,无论此种行为是否违背了国家所颁布的生育
法规,亦不论其是否在胎儿失去或人工流产之后继续被捕、并在移送
起诉或审判期间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时长,都不应处以极刑。
此外,在
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如若发现罪犯尚在妊娠期内,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且尽快向最高人
民法院汇报此事,以便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此类情况下,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将
死刑改判为
终身监禁。
《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