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未成年子女,因不当行为而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家长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
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现有法律条文,对于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所造成的他
人损失,其
监护人权责难逃。
然而,当受损伤者已经成年,那么该
赔偿义务则应当由
行为人本身的
个人财产来加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