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告坚决抵制法律援助机构
委派的资深律师担任其辩护者,自称要亲自为自身辩护,那么此种情况下,人
民法院必须无条件准许。
2、倘若存在着其他应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的特殊情形,而被告拒绝接受律所指派的有经验的辩护律师提供服务,那么法庭需要尝试深入探究其中的原因。若被告给出的理由成立并且正当,
司法机关应该予以采纳和但是被告须在此后的五日内重新选择并委托一位新的辩护律师。
3、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委托辩护律师,那么人民法院将在三天之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重新指派一名律师为被告提供辩护服务。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
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