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工伤死亡,近亲属可申领的补偿有: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若非工伤,在单位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同工伤处理。普通非因工死亡,各地补偿有差异,通常包含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等,例如部分地区丧葬补助费为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的3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