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所承载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在于:
首先,通过取得营业执照,企业得以实现合法商业运营;
其次,由于有了营业执照,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需遵守相关
法规政策,不得擅自超越其
经营权限;
再者,作为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营业执照规定了企业应尽的各种法定义务,包括必定要进行税收申报、缴纳等强制性要求。
此外,税务登记证也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工具之一。
最后,营业执照是由
登记机关代表国家颁发给企业的许可证明,它赋予了企业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有依法成立的公司都必须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核批准,并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后,才能正式开始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