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伪造的驾驶证虽不涉及
刑事审判,然而将受到严厉的
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收缴、扣押所涉
机动车,并对涉事者实施至少15天的
拘留以及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若
情节严重或触犯
刑法规定,则需依法追究相关
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