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
起诉条件,则法院将予以
立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既定法律享有合法行使
诉讼权的权利。对于符合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所明确列明的各项起诉条件,且已确定无疑的情况下,原则上都应当及时接受与受理。在此过程中,法院应当在收到
起诉书之日起最短七日内,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并向
胜诉方以及
败诉方向
当事人通
报案件进展情况。如果案件并不符合前述的起诉条件,法院同样需要在法院作出裁决书之前,最迟不能超过七日完成相关审判工作,不容拖延。而对于裁定结果持不同意见的原告诉求,可以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二次或多次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