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其移交的合法根据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高级别的人
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具有对下级人民法院所
管辖的第
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
其次,对于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严重且颇为复杂,可能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要求将该
案件移交给上级法院进行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