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背负的
债务时,如若该债务不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话,即便
债权人发
起诉讼,也无法让另一方承受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债权人要求对婚姻
存续期内夫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出现的债务行使债权时,应根据相关法律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
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则可以不受这项规定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