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发现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凭购物发票连同购买之食品向商家寻求相应
赔偿。若商家仅提供退换货服务而不愿承担
赔偿责任,您有权致电相关客服热线进行投诉。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生产经营单位明明已知晓其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者在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之外,还有权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价款十倍或损失金额三倍的额外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
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