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敲诈勒索未能实现
犯罪意图也可构成犯罪,相应地,可考虑进行适度的轻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已经开始实施
犯罪行为然而因为犯罪者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使得其未能达到目的,即称之为
犯罪未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已经成功完成的犯罪行为,对犯罪未遂者减轻或免除
刑罚。关于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惩罚;若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只要
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且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就足以构成敲诈
勒索罪;即便最终并未成功获取钱财,但这只是由于犯罪分子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仍应视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形态。此外,根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