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倘若警方实施
传唤,被传唤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者拒绝接受。因此,作为公民,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警察进行的传唤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若有确凿
证据表明被传唤者故意不配合、逃避或者拒绝履行传唤义务时,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公安机关有权采取适当的
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询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