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相关规定,对制造及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的
犯罪行为进行
量刑处罚的主要依据如下:
首先,若
造假者及销售商通过制假售假的行为牟取的非法收益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且尚未达致
情节严重程度的,将予以
刑罚惩戒,此种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同时还需向政府支付
罚金或仅为罚金;
其次,若造假者和或销售商从中获取的金额介于二十万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则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惩罚,通常应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支付相应的罚金;
最后,若造假者和或销售商从中获取的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且达到了二百万元的,那么他们将面临最为严厉的
刑事处罚,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支付相应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