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所背负的
债务并不需要法定
代表人和股东来承担其中的经济负担,而应由该公司
全权负责以其全部资本对各项负债进行最终承担。
然而若股东未能如约缴纳其承诺投入到企业中的资金,则他们需要以自己认购并已交付的股本为基础,对公司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
因此,得以确定的是,只要股东按期履行其承诺并且公司运营良好,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并不承担任何的
债务风险。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